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确保全市2018年PM2.5降至26微克/立方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深府办规〔2018〕6号)。按照区领导指示,我局对行动计划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草拟了《宝安区落实“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已于2018年5月29日结束,共计收到市民朋友意见反馈3条,。现将意见反馈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
1.建议方案2页第4条,要求所有在建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全部接入平台,考虑到后期接入平台设备兼容性等问题,建议增加提供一些供应商名单作为参考。
采纳情况:不采纳。理由:设备的采购属于市场行为;另,2018年4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印发深圳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明确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参数和数据传输采集和传输技术标准,只要符合该参数标准均可接入平台。
2.建议方案5页第23条,考虑到宝安偏远地区天然气管道未覆盖或企业规模较大改电成本较高等原因,能否将要求6月底前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任务时间节点酌情推迟。
采纳情况:不采纳。理由:要求6月底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任务为市下达给各区的任务,各区要严格执行;考虑到全市天燃气管网覆盖是个循序渐进的工作,对于目前一些未在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或改电成本高的企业,建议企业自行建设符合相关要求的液化天然气设施作为过渡期,待天然气管网覆盖后立即改用天然气清洁能源。
3.建议方案10页第二部分“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对按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及单位予以适当财政补贴”中增加具体的补贴额度、申请补贴等的一些流程。
采纳情况:不采纳。理由:实施方案类文件系政策方向性文件,不宜将具体流程方案纳入其中。另,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会已于2018年4月公布了《2018年度宝安区环保专项经费使用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已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额度等,请参照《指南》中的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