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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公开征集《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及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监管协议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8-05-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产业及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保障我区产业发展空间,确保优质产业项目落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政府令第290号)、《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深宝府〔2017〕18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更新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18〕10号)等有关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及配套的《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实施监管协议》《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监管协议书》。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www.365838.com网页留言、电子邮箱、电话等渠道,于6月8日前反馈到我局规划建设科。

  特此通知。

  电子邮箱:bajcjghjsk@baoan.gov.cn

  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27848487

  附件:

  1.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及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实施监管协议

  3.宝安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监管协议书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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